北京师范大学昌平校园自行车管理制度
昌综管办 【2019】 007号
为加强校园自行车进出、停放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师生安全及校容、校貌的整洁、美观,结合本校园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要求,满足师生及教职工的出入需要,特制定校园自行车管理规定如下:
一、自行车一律由校园北门出、入校园,其他大门禁止出入;
二、进出大门需提前下车,推行进、出校门,不得骑行或踏行,防止发生事故;
三、所有进入校园的自行车须停放在北大门入口门卫室西侧的指定的停车棚内,摆放整齐;
四、停放后必须落锁,并带走随车物品,凡无锁或锁失效,自行车失窃、随车物品遗忘丢失,学校不负责任;
五、自行车从北大门直接停放到车棚内,校园内步行道及外环路禁止骑行或推行。严禁宿舍内停放自行车;
六、因停车位有限,凡损坏无法骑行的自行车或者超过半年没有骑行的自行车,学校保卫部将予以清理。
七、共享单车、摩托车、较大型的电动车禁止进入校园。
八、本制度自2019年9月6日起执行。
昌平校园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