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校园报告厅使用规定
第一条 进入报告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衣衫不整进入。
第二条 保持厅内卫生干净,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吃带果壳的食物和随地丢弃垃圾。禁止大声喧哗。
第三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
第四条 爱护公物,严禁一个座位坐多人,不得踩踏座椅。
第五条 报告厅内多媒体设备和音响由管理人员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禁止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私自安装其他电器设备,使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运行。
第六条 只允许在报告厅内指定位置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双面胶(海绵胶、封箱胶布等)粘贴或用铁钉打孔。
第七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制止违规行为、请出场外直至谢绝入场等处理办法。
第八条 报告厅使用完毕后,由使用负责人和报告厅会服人员共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以备下次正常使用。
第九条 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